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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味全油品案,董事長魏應充6日經漏夜複訊,否認犯行,檢方今天認定他涉詐欺等3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予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衛生福利部查獲頂新代工味全部分油品,使用大統長基橄欖油,檢調立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今天指出,承辦檢察官昨天搜索味全公司後,隨即以被告身分傳喚味全公司負責決策的魏應充及味全公司總經理張教華,同時傳喚張姓財務協理、陳姓公關經理、方便食品部林姓協理以及蕭姓採購經理作證。
黃謀信說,檢察官經漏夜複訊後,認定魏應充及張教華涉犯最重5年徒刑的詐欺取財罪、最重3年徒刑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以及最重1年的產品標示不實等3項罪嫌重大。
檢方審酌魏應充及張教華均否認犯行,犯案時間所生的危害以及犯後態度等情事,雖有串供證之虞,但沒有羈押必要,諭令魏應充及張教華分別以新台幣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以確保兩人未來偵審期間能到庭應訊。
檢方表示,另4名證人經漏夜複訊後請回。
檢調今天未傳喚本案其他涉案人,將分析、勾稽和比對昨天搜索查扣的採購文件等證物,並且比對6人說法,以釐清味全油品案的真相,究竟是否有明知大統長基油品有問題,仍指示購買等情形。10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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