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原勞委會)提告要求關廠工人償還貸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針對首波共5案、12名被告部分宣判,判勞動部敗訴;法官認定12名關廠工人借款案,是國家補償性質,也已經超過追訴時效,關廠工人不需還錢。對此,關廠工人義務辯護律師曾威凱說,他感到欣慰,卻開心不起來,因為有很多被告等不到判決已經往生,他呼籲勞動部不要繼續上訴,應該要全面撤告。
高等行政法院早上10點宣判結果,法官認定,勞動部貸款給關廠工人,屬於對勞工的補償,而且追討時效也只到2006年,勞動部到2012年才提告追討,已屬逾越追訴時效,因此判決勞動部敗訴,不能再對關廠工人追討。
宣判前,數10位關廠工人一樣身穿「悲」、「幹」白字黑衣、頭戴斗笠和多名義務律師出現在法院前,他們拿著多位在抗爭中已經過世的工人遺照,講述一路抗爭以來的心路歷程,還有對於判決結果的緊張心情。
10點20分左右,桃園縣產總理事長毛振飛從法院走出來,他平靜地宣布關廠工人勝訴的結果,旁邊的人還拉起勝訴的布條,但卻沒有聽到任何人的笑聲或歡呼聲,從現場將近100位的工人、律師和記者群中,反而聽到一些啜泣的聲音,氣氛相當凝重。
毛振飛講完後,長期擔任義務辯護律師的曾威凱也拿起麥克風發言,他說,勞委會說要確保債權,也認為自己是對的,但為什麼今天都不敢來到現場?那是因為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怕看到這些工人的眼睛,更害怕看到16年來,在抗爭中過世的工人們的眼睛,當工人們在勞委會前絕食抗議時候,他卻只敢偷偷摸摸地坐著黑頭車從地下室進出,非常無恥。
對於宣判結果,曾威凱表示非常欣慰,但卻高興不起來。他說,勞委會之前一直說,工人們臥軌等激烈抗議手段,只是為了要跟勞委會借錢,「難道勞委會你的錢有比較好嗎?」
曾威凱說,當初勞委會花了2000多萬,請了80個律師,對上百個工人大興訴訟,後來勞委會提出工人還錢可以打折的「789方案」,在律師追問「如果全部工人都依照方案還錢的話,會有多少錢?」,勞委會才支支吾吾地回答2、3000萬。曾威凱痛批哪有人花了2000萬為了要賺2000萬?這分明就是為了官員們的面子,想要推卸責任,「無恥到了極點!」
曾威凱說,勞委會總是以「如果他們不上訴就會有行政責任」當作藉口,但今天的判決下來已經沒有問題了,法官已經確認這個貸款就是補償,請勞委會別再繼續騙人,應該要把所有剩下還在民事庭的案子轉到行政法庭。
曾威凱更2度喊話,「潘世偉,你欠所有工人1個道歉。如果你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事情,請你也出來面對!」
記者會結束後,東菱自救會的陳麗絲和工人抱在一起痛哭,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情緒都沒有恢復。後來她受訪時表示,她被勞委會追討31萬,而她父親過世後,因為家人很多都是保人,所以幾乎全家都被告。她認為勞動部應該不會繼續上訴,但如果還要上訴的話,已經快60歲的她「一定會跟他拼命到底!」
關廠工人事件起因於1996年,當時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多家大廠無預警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和退休金,失業的勞工集結並發動激烈抗爭,勞委會礙於壓力,在1997年動用一筆「就業安定基金」,和工人簽訂「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契約,紛爭暫時告一段落。
就工人們的理解,這筆款項是勞委會以「代位求償」方式發給勞工,在2011年勞委會出版的工運春秋中,也顯示當時的勞委會主委許介圭是這樣認定。然而,從2012年開始,勞委會卻認定1997年的貸款是民事契約,開始向工人提告,陸續要求工人還錢。
關廠工人們繼續集結發起一次又一次的抗爭,包括在勞委會前絕食抗議、2013年2月在台北車站大規模的臥軌行動等等。抗爭過程中,工運人士林子文和毛振飛也曾被起訴,入監服刑過。
爭議16年的關廠工人案,勞委會前後花了2000萬,聘請80位律師向300多位工人提告,這半年來關廠工人案,陸續從民事法庭移交到行政法庭後,終於在今天,高等行政法院做出指標性判決,判勞動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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